幼兒園及其他教育,記者29日在長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上述信息,設立管理與保育教育,教師與其他工作人員,法律責任,近年來,中小學閑置校舍等資源,幼兒園及其他教育,不
長春6月29日電 (孫博妍)根據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批準的《長春市學前教育條例》規定,幼兒園及其他教育、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學齡前兒童教授小學教材內容、布置家庭作業。小學應當按照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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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29日在長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上述信息。
據悉,《長春市學前教育條例》將于7月1日施行。長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、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喬大勇介紹,條例分總則、規劃與建設、設立管理與保育教育、教師與其他工作人員、保障與監督、法律責任、附則共7章50條。
喬大勇介紹,近年來,長春市學前教育取得長足發展,普及程度逐步提高。但由于多種原因,目前學前教育仍是該市教育體系的薄弱環節,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學前教育領域表現還比較突出,“入園難”和“入園貴”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。
喬大勇介紹,條例規定,市、縣(市)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學前教育工作的領導,將學前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,統籌協調學前教育發展的重大事項,保障學前教育發展。
條例規定,要充分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、中小學閑置校舍等資源,通過多種方式舉辦幼兒園;鼓勵支持街道、村集體、國有企事業單位、高等學校舉辦幼兒園。鼓勵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舉辦幼兒園,引導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。
條例還規定,幼兒園及其他教育、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學齡前兒童教授小學教材內容、布置家庭作業。小學不得對新入學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或者測查,不得劃分或者變相劃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,應當按照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。同時,設定了法律責任。(完) 【編輯:黃鈺涵】